从民事诉讼法的修改
看民事检察抗诉新抗点
——兼议民诉法修改后民行检察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7年10月28日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实施在即(2008年4月1日起施行),这将民行检察工作产生重大影响。尽快适应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准确把握民事检察抗诉的新抗点,对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民诉法修改后与民事检察密切相关的若干内容
民事诉讼法作出的十九项修改,除一项涉及删除原法第十九章“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外,其余十八项均直击民事诉讼法首次出台后,施行16年来饱受诟病的 “申诉难”、“执行难”问题。下面仅就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与民事检察关系最为密切的主要针对“申诉难”而对审判监督程序部分作出的修改谈谈认识。
(一)完全保留的有2项(原法中的3项合并为2项)。即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一百七十九条第二款: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或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对原法条文的表述进行改动,但精神未变的有1项。即原法中“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改为“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新的条文表述是采纳了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下称《民行规则》)的表述“原判决裁定所认定的事实没有证据或者没有足够证据支持的”,略作改动而成。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会议文件的规定而上升为法律条文的有7项。因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以往就是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法律依据,现在上升为法律使我们的抗诉依据更加有力。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这一项是根据最高法《全国审判监督工作座谈会关于当前审判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纪要》(下称《审监纪要》中规定“作为定案依据的主要证据未经当庭质证的”演变而来。
(2)“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这一项是根据《审监纪要》中规定“不属法院受案范围的”演变而来。
(3)“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八项)。这一项是由《审监纪要》中规定的“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两项合并、演变而来。
(4)“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九项)这一项是根据《审监纪要》中规定“原审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演变而来。
(5)“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十项)。这一项是最高法和最高检多个司法解释中都载有的“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裁定的”规定演变而来。
(6)“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这一项是最高法《民诉意见》、《审监纪要》和最高检《民行规则》中都有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演变而来,新法条文中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删除了。
(7)“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这一项是根据最高法《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第八条规定:“原裁判的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和撤销的”规定演变而来。
(四)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而上升为法律条文有3项。最高检的司法解释虽然是检察机关法提出抗诉的依据,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有时并不将其作为审判依据,而出现了我们依其抗诉,但法院却“不买账”的尴尬局面。现在上升为法律,我们就可以踏踏实实地作为抗诉依据了。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这是根据最高检《民行规则》第33条第三项“原判决裁定采信了伪证并作为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的”规定演变而来。
(2)“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这是根据最高检《民行规则》第33条第四项:“原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由于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主要证据,人民法院应予调查取证而未进行调查取证,影响原判决、裁定正确认定事实的”规定演变而来。
(3)“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十二项),这是根据最高检《民行规则》第34条:“原判决遗漏诉讼请求或超出原告诉讼请求范围判令被告承担责任的”规定演变而来。
二、民诉法修改后民事检察抗诉的新抗点
(一)检察机关抗诉条件与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启动再审程序的条件已完全统一。修正前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五种情形和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的四种情形。法院决定再审的五种情形中,除第一项“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外,其他四项与抗诉条件完全相同。这次民事诉讼法修正案改变了这种差别化做法,实行检察机关抗诉理由与法院再审理由的完全统一,这就意味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将成为检察机关抗诉新的抗点。
(二)“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成为检察院抗诉理由。之前,最高法和最高检多个司法解释都载有的“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裁定的”为再审申诉和检察院抗诉理由。未经开庭审理肯定是剥夺当事人的辩论权利的,此次修改使其将外延更大。就是说虽然开庭审理,但不允许当事人辩论的,也应依法再审。从这一点上讲,新修改的民诉法扩大了检察机关的抗诉范围,成为检察机关抗诉的新抗点。
(三)“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成为检察机关办理不服二审和再审裁判申诉案件的新抗点。新法条文中把“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的限制删除了,我们认为,这样更加合理。因为普通程序是与简易程序相对应的,只存在于一审程序,这样就限制了检察机关对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中出现该情形提出抗诉,因此说,新法规定事实上扩大了检察机关的监督范围,为二审和再审出现该情形提出抗诉提供了法律依据,成为检察机关办理不服二审和再审裁判申诉案件的新抗点。
(四)申诉期限超过两年的,有可能存在法定延长情形。修正后民诉法改变了对当事人申请再审期限一律为二年的“一刀切”式规定,增加了“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的规定。因此,在审查申诉人的申诉期限是否超过二年的同时,还要注意审查有无法定延长的情形。如有,则是检察机关抗诉的理由之一。
三、需要引起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抗诉无须依当事人申诉的问题进一步得到确认。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抗诉条件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有规定的情形时应当提出抗诉,因此,人民检察院启动抗诉程序是依职权进行的,不以当事人的申诉为前提,这是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地位所决定的。但是,许多理论界和实务界人士却认为当事人的申诉是检察机关启动抗诉程序的必要前提,尤其是最高法的一些司法文件作出了许多限制性规定,如申诉人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抗诉机关应撤回抗诉,不撤回的就裁定终结诉讼。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将人民法院的再审立案条件进行了技术上的处理,即将原来的一总类分为两种,一种是需要当事人申请的,即第一款规定的十三种情形,一种是不需要当事人申请而是依职权启动的,即第二款规定的两种情形(“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这说明,即便是严格奉行“不告不理原则”的人民法院,在决定再审立案时也不完全依当事人的申请为前提。修正案对检察机关的抗诉继续使用“发现” 一词,更加确认了人民检察院行使抗诉权启动再审程序不以当事人的申诉为前提。修正后的民诉法对启动再审程序须依当事人的申请还是依职权的划分只针对法院,对检察机关并无限制。因此,在以后的民行抗诉工作中确立这一观念,免受一些不正确认识的干扰,无论是否有当事人申诉,一旦发现就依法抗诉。
(二)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再审期限有条件的延长,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的期限仍未作限制性规定。民诉法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再审的期限作出了裁判生效后二年的规定,但修正前和修改后的民诉法对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诉的期限都未作规定。从法理上讲,法无明文禁止就可为,申诉作为公民的权利,只要没有法律期限上的明确限定,公民申诉的期限就不受限制。但最高法的多个法律文件(如最高法的《审监纪要》)却作出了公民超过两年向检察机关申诉,检察机关抗诉的法院不受理的规定,这不仅是对公民权利的剥夺,也是用审判权对检察权的干涉,是不合法的。在修正案中启动再审的条件有一些是采用了最高法《审监纪要》的规定,但对检察机关受理申诉两年期限的规定并未采纳,说明立法机关并不赞同限制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诉有时间限制。因此,应由最高法对一些司法解释及法律文件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进行清理。但从再审程序上,审判权享有案件的最终决定权,位于诉讼程序的后位,在清理前,还得注意遵循最高法的这一规定。
(三)对发回再审后维持的判决再次提出抗诉的,再审法院的同级检察机关如何报送案件将有变化。修正后民诉法将修正前的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二款“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的判决、裁定,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中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修改为“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这对于首次提请抗诉的案件的程序没有多大影响,但对于再审维持案件再次提出抗诉的报送案件程序产生影响⑴。
例如,基层院对同级法院的判决提请上一级检察院抗诉后,上一级检察院的同级即中级法院发回再审,原审法院再审维持后基层检察院欲再提请抗诉,按照原民诉法的规定,将案件报送至上一级检察院,上一级检察院再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请省级检察院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修正后的民诉法明确“应提请上级检察院的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而提请抗诉权为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的同级检察院即基层检察院,那么基层检察院就只能越过上一级检察院,直接提请省级检察院抗诉。这将打破现行检察机关层级报送的办案体制。这个问题如何解决,亟待上级检察机关研究指示。
注释: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复(1995)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维持原裁判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人民检察院再次提出抗诉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中 “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提出抗诉的,无论是同级人民法院再审还是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凡作出维持原裁判的判决、裁定后,原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再次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原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的意见,对再次抗诉的须提级抗。即若原审为基层法院的一审,首次抗诉权是基层检察院的上级检察院,再次抗诉权则是省级检察院。
作者:山东省临邑县检察院
徐廷霜(民行科长)
王 健(研究室)
0534-3011633 13573442936
关于请批准《汽车、摩托车检测收费标准》的函
机械部
关于请批准《汽车、摩托车检测收费标准》的函
1995年1月11日,机械工业部
函
财政部:
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产品质量检测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1992〗价费字496号)精神,为加强汽车,摩托车产品检测收费的管理,做到合理和统一,我部组织制定了汽车、摩托车产品检测收费标准(见附件)现报上,请予审批。
附件:汽车、摩托车产品检测收费标准(试行)
1.根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96号《关于发布〈产品质量检验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为加强汽车产品检测收费的管理,特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包括汽车、摩托车、发动机及主要总成及零部件的收费标准。适用于汽车摩托车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新产品鉴定试验和执法部门的委托检验的收费。其他委托检验收费标准可适当提高,但提高幅度不得高于30%。
3.本标准是针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所规定的试验内容及方法所定。如使用其他标准所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测,可根据具体情况将收费标准做适当调整。
4.因特殊情况,汽车产品检测机构只派出检测人员,而使用受检单位计量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时,按50%核收检测费,摩托车产品不得在受检单位进行检测。
5.检测时总成或零部件的寿命低于规定值的50%时,按标准所规定寿命所对应检测费的50%收费;寿命超过规定值的50%时,按全价收费;寿命达到规定值时即停止检测。如受检单位要求继续检测,以求得样品的实际寿命时,其超出部分由受检单位按比例支付检测费。
6.汽车、摩托车部件检测时,如在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时,受检单位应负责将样品送至检测单位。检测单位专门派人抽样时,可收取抽样旅差费。
7.受检单位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复检,其检测费由责任方承担。
8.检测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受检企业另外收取咨询费、劳务费、加班费等。也不得在受检企业报销食宿、旅差费。
9.本标准未提及的汽车摩托车检测费用、可按上述原则由检测单位制定,报机械工业部汽车工业司备案,陆续纳入本标准。
10.本标准自1994年6月1日起试行。
11.本标准解释权属机械工业部汽车工业司。
一.汽车产品检测收费标准
━━┯━━━━┯━━━━━━━━━━━━━━━┯━━━━┯━━━━━┯━━━━
序 │ 产品 │ │ 计费 │ 收费金额 │
号 │ 名称 │ 检 测 项 目 │ 单位 │ (元) │ 备注
━━┿━━━━┿━━━━━━━━━━━━━━━┿━━━━┿━━━━━┿━━━━
1 │汽车整 │1.1装配调整质量和外观检查 │ 辆 │ 1000 │汽车整车
│车 │ (含250公里行驶) │ │ │的收费标
│ │1.2车身本体检查 │ 辆 │ 400 │准 (1.21
│ │1.3油漆涂层检查 │ 辆 │ 300 │除外) 适
│ │1.4铭牌和图形标志检查 │ 辆 │ 150 │用于总质
│ │1.5整车尺寸参数测量 │ │ │量7 吨以
│ │ 外部尺寸参数测量 │ 辆 │ 160 │下的汽车
│ │ 内部尺寸参数测量 │ 辆 │ 250 │(不含乘
│ │ 驾驶区操作位置尺寸参数测量 │ 辆 │ 500 │用车)
│ │1.6整车质量参数测量 │ 辆 │ 200 │总质量在
│ │1.7整车技术特性参数测量 │ │ │7 吨以下
│ │ 重心高度测量 │ 辆 │ 500 │的乘用车
│ │ 前轮最大转角及定位参数 │ 辆 │ 500 │及7-14吨
│ │ 最小转弯直经测量 │ 辆 │ 50 │各种汽车
│ │ 车轮滚动半径测量 │ 辆 │ 100 │的收费标
│ │ 轮胎接地面积测量 │ 辆 │ 80 │准应乘以
│ │ 汽车迎风面积测量 │ 辆 │ 180 │1.3系数
│ │1.8汽车安全防护装置检查 │ 辆 │ 50 │
│ │1.9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 │ 辆 │ 300 │总质量14
│ │1.10前照灯照射位置 │ 辆 │ 200 │吨以上各
│ │1.11侧倾稳定角 │ 辆 │ 500 │种汽车的
│ │1.12汽车技术状况行驶检查 │ 辆 │ 300 │收费标准
│ │ (含里程表校正) │ │ │应乘以1.
│ │1.13速度表误差 │ 辆 │ 200 │5系数
│ │1.14滑行试验 │ 辆 │ 100 │检测收费
│ │1.15动力性能试验 │ │ │标准中不
│ │ 直接档最低稳定车速试验 │ 辆 │ 150 │含油料和
│ │ 加速性能试验 │ │ │配件费用。
│ │ 最高两档加速性能试验 │ 辆 │ 200*2 │检测在试
│ │ 原地起步连续换档加速性能 │ 辆 │ 400 │验场或机
│ │ 试验 │ │ │场进行时,
│ │ 最高车速试验 │ 辆 │ 300 │所需场地
│ │ 风阻特性试验 │ 辆 │ 400 │费由受检
│ │ 爬陡坡试验 │ 辆 │ 250 │单位承担
│ │1.16燃料消耗量试验 │ │ │
│ │ 最高档等速行驶燃料消耗量 │ 辆 │ 800 │
│ │ 试验 │ │ │
│ │ 多工况燃料消耗量试验 │ 辆 │ 200 │
│ │ 限定工况燃料消耗量试验 │ 辆 │ 200 │
│ │1.17制动性能试验 │ │ │
│ │ 单一车速冷态制动效能 │ 辆 │ 200 │
│ │ 冷态制动效能 │ 辆 │ 1500 │
│ │ 部分失效效能 │ 辆 │ 1500 │依据
│ │ 应急与剩余制动效能 │ 辆 │ 1500 │ZBT24007
│ │ 热衰退及性能恢复试验 │ 辆 │ 1500 │标准进行
│ │ 涉水恢复性能试验 │ 辆 │ 2000 │
│ │ 驻车制动效能试验 │ 辆 │ 100 │
│ │1.18汽车排放污染物测量 │ │ │
│ │ 汽油车怠速排放 │ 辆 │ 400 │
│ │ 轻型汽车工况法排放 │ 辆 │ 7400 │
│ │ 曲轴箱通风排放(PCV阀) │ 辆 │ 300 │
│ │ 柴油车自由加速排气烟度 │ 辆 │ 400 │
│ │1.19汽车噪声测量 │ │ │
│ │ 加速行驶车外噪声 │ 辆 │ 400 │
│ │ 匀速行驶车内噪声 │ 辆 │ 300 │
│ │1.20喇叭声级 │ 辆 │ 150 │
│ │1.21汽油车无线电干扰测量 │ 辆 │ 6000 │
│ │1.22操纵稳定性试验 │ │ │
│ │ 蛇形试验 │ 辆 │ 1000 │
│ │ 阶跃输入试验 │ 辆 │ 1000 │
│ │ 脉冲输入试验 │ 辆 │ 1000 │
│ │ 转向回正性试验 │ 辆 │ 1000 │
│ │ 转向轻便性试验 │ 辆 │ 1000 │
│ │ 稳态回转试验 │ 辆 │ 1000 │
│ │1.23行驶平顺性试验 │ 辆 │ 1500 │
│ │1.24汽车后视野测量 │ 辆 │ 350 │
│ │1.25汽车前视野测量 │ 辆 │ 2500 │
│ │1.26密封性试验 │ │ │
│ │ 防雨密封性试验 │ 辆 │ 500 │
│ │ 防尘密封性试验 │ 辆 │ 2500 │
│ │1.27除霜、除雾性能试验 │ │ │
│ │ 除霜性能试验 │ 辆 │ 7600 │
│ │ 除雾性能试验 │ 辆 │ 7400 │
│ │1.28地区适应性试验 │ │ │
│ │ │ │ -30℃ │
│ │ │ │ 8000 │
│ │ 冷起动试验 │ 辆 │ -40℃ │
│ │ │ │ 8300 │
│ │ │ │ -50℃ │
│ │ │ │ 9000 │
│ │ 采暖性能试验 │ 辆 │ 1600 │
│ │ 发动机冷却系冷却能力试验 │ 辆 │ 1200 │
│ │ 供油系气阻试验 │ 辆 │ 1500 │
│ │ 隔热通风试验 │ 辆 │ 1600 │
│ │1.29汽车可靠性试验 │ │ │
│ │ 平坦公路 │ 公里 │ 1.0 │
│ │ 山区、坏路、高速跑道 │ 公里 │ 1.2 │
│ │1.30汽车拆装及精测 │ │ │
│ │ 拆装、清洗 │ 辆 │ 1000 │
│ │ 主要零件精测 │ 辆 │ 1500 │
2 │发动机 │2.1磨合及可靠性 │ │ │
│ │ 水力测功机 │ 小时 │ 45 │发动机的
│ │ 电涡流测功机 │ 小时 │ 65 │收费标准
│ │ 电力测功机 │ 小时 │ 85 │适用于排
│ │2.2试验前准备 │ 台 │ 500 │量小于4
│ │2.3性能试验 │ │ │升的发动
│ │ 调整试验 │ 台 │ 550 │机
│ │ 净功率 │ 台 │ 750 │排量4-8
│ │ 总功率 │ 台 │ 650 │升的发动
│ │ 负荷特性 │每条曲线│ 550 │机收费标
│ │ 汽油机怠速排放 │ 台 │ 400 │准应乘以
│ │ 柴油机全负荷烟度 │ 台 │ 500 │1.2系数
│ │ 万有特性 │每条曲线│ 500 │排量8升
│ │ 机油消耗量测定 │ 台 │ 1450 │以上的发
│ │ 各缸均匀性测定 │ 台 │ 750 │动机收费
│ │ 气缸漏气量测定 │ 台 │ 650 │标准应乘
│ │ 模拟道路试验 │ 台 │ 1000 │以1.5系数
│ │ 机械损失功率 │ 台 │ 550 │对于2.3
│ │ 柴油机调速特性 │ 台 │ 550 │的项目性
│ │2.4装配质量检查及零件测量 │ │ │能初试复
│ │ 装配质量检查 │ 台 │ 600 │试分别收
│ │ 主要零件测量 │ 台 │ 1400 │费
│ │2.5清洁度测定 │ │ │
│ │ 解体清洁度 │ 台 │ 1500 │
│ │ 不解体清洁度 │ 台 │ 350 │
│ │2.6发动机拆装及精测 │ │ │
│ │ 拆装、清洗 │ 台 │ 600 │
│ │ 精密测量 │ 台 │ 1200 │
│ │ 装配、恢复性能 │ 台 │ 700 │
│ │2.7工况法排放 │ 台 │ 6000 │
3 │离合器 │3.1综合性能测试 │ 件 │ 1850 │对于序号
│ │3.2高速爆破试验 │ 件 │ 2000 │3以下的
│ │3.3从动盘扭转疲劳寿命 │ 件 │ 2000 │总成和零
│ │3.4分离机构耐久性 │ 件 │ 2000 │部件检测
│ │3.5耐腐蚀试验 │ 件 │ 1000 │重型汽车
│ │3.6从动盘轴向压缩耐久性 │ 件 │ 1200 │的总成和
│ │3.7磨擦片磨损 │ 件 │ 4760 │零部件收
│ │3.8离合器主缸性能 │ 件 │ 500 │费标准应
│ │ 离合器主缸高低温寿命 │ 件 │ 1500 │乘以1.3
│ │3.9离合器工作缸性能 │ 件 │ 300 │系数
│ │ 离合器工作缸高低温寿命 │ 件 │ 1500 │
4 │变速器 │4.1齿轮寿命 │ 件 │ 3600 │
│ │4.2总成静扭强度 │ 件 │ 530 │
│ │4.3同步器性能 │ 件 │ 1000 │
│ │4.4同步器寿命 │ 件 │ 2600 │
│ │4.5变速器噪声 │ 件 │ 1600 │
5 │传动轴总│5.1静扭强度 │ 件 │ 200 │
│成 │5.2扭转疲劳寿命 │ 件 │ 500 │
│ │5.3万向节磨损 │ 件 │ 1070 │
│ │5.4花键磨损 │ 件 │ 1070 │
6 │前轴 │6.1刚度及静强度 │ 件 │ 680 │
│ │6.2疲劳寿命 │ 件 │ 1380 │
7 │转向系 │7.1转向器总成性能 │ 件 │ 500 │
│ │7.2转向器静扭强度 │ 件 │ 300 │
│ │7.3转向器冲击强度 │ 件 │ 300 │
│ │7.4转向器疲劳寿命 │ 件 │ 1100 │
│ │7.5动力转向特性(8项) │ 件 │ 1400 │
│ │7.6动力转向寿命(5项) │ 件 │ 4000 │
│ │7.7拉杆总成耐久性 │ 件 │ 1000 │
│ │7.8转向节疲劳寿命 │ 件 │ 1500 │
8 │制动系 │8.1载货汽车制动器性能 │ 件 │ 1800 │
│ │ 载货汽车制动器磨损试验 │ 件 │ 8000 │
│ │8.2轿车制动器性能 │ 件 │ 7500 │
│ │ 轿车制动器磨损试验 │ 件 │ 6000 │
│ │8.3气制动阀性能 │ 件 │ 350 │
│ │ 气制动阀寿命 │ 件 │ 1800 │
│ │8.4制动气室性能及寿命 │ 件 │ 2100 │
│ │8.5真空助力器性能 │ 件 │ 800 │
│ │ 真空助力器常温寿命 │ 件 │ 2300 │
│ │ 真空助力器高、低温寿命 │ 件 │ 1500 │
│ │ 真空助力器振动试验 │ 件 │ 800 │
│ │ 真空助力器耐腐蚀性 │ 件 │ 600 │
│ │8.6制动主缸性能 │ 件 │ 700 │
│ │ 制动主缸高、低温寿命 │ 件 │ 1530 │
│ │8.7制动轮缸性能 │ 件 │ 300 │
│ │ 制动轮缸高、低温寿命 │ 件 │ 1350 │
9 │驱动桥 │9.1总成静扭强度 │ 件 │ 850 │
│ │9.2螺旋伞齿轮疲劳寿命 │ 1对 │ │
│ │ │50万次 │ 3000 │
│ │ │70万次 │ 4000 │
│ │9.3桥壳刚度及静强度 │ 件 │ 700 │
│ │9.4桥壳垂直弯曲疲劳寿命 │ 件 │ 1370 │
│ │9.5半轴静扭强度 │ 件 │ 300 │
│ │9.6半轴扭转疲劳寿命 │ 件 │ 600 │
10│减震器 │10.1总成性能试验 │ 件 │ 300 │
│ │ │ 件 │ │
│ │ │100万次 │ 430 │
│ │10.2总成寿命试验 │200万次 │ 700 │
│ │ │400万次 │ 1200 │
11│悬架弹簧│11.1钢板弹簧性能 │ 件 │ 150 │
│ │ 钢板弹簧寿命 │ 件 │ 1500 │
│ │11.2螺旋弹簧性能 │ 件 │ 150 │
│ │ 螺旋弹簧寿命 │ 件 │ 1200 │
│ │11.3扭杆弹簧性能 │ 件 │ 150 │
│ │ 扭杆弹簧寿命 │ 件 │ 1800 │
12│车轮 │12.1冲击试验 │ 件 │ 465 │
│ │12.2弯曲疲劳寿命 │ 件 │ 1890 │
│ │12.3径向疲劳寿命 │ 件 │ 3350 │
13│汽车灯 │13.1灯具 │ │ │
│ │13.1.1配光性能 │ 件 │ 730 │
│ │13.1.2反射器性能 │ 件 │ 850 │
│ │13.1.3光色 │ 件 │ 600 │
│ │13.1.4防尘性能 │ 件 │ 500 │
│ │13.1.5防溅性能 │ 件 │ 250 │
│ │13.1.6振动试验 │ 件 │ 570 │
│ │13.1.7高温性能 │ 件 │ 580 │
│ │13.1.8低温性能 │ 件 │ 730 │
│ │13.1.9湿热性能 │ 件 │ 750 │
│ │13.1.10盐雾试验 │ 件 │ 650 │
│ │13.1.11绝缘强度 │ 件 │ 60 │
│ │13.1.12冷冲击 │ 件 │ 80 │
│ │13.1.13寿命 │ 件 │ 330 │
│ │13.2灯泡 │ │ │
│ │13.2.1光通量 │ 件 │ 350 │
│ │13.2.2功率 │ 件 │ 80 │
│ │13.2.3寿命 │ 件 │ 330 │
│ │13.2.4瞬时电压冲击 │ 件 │ 50 │
│ │13.2.5潮湿试验 │ 件 │ 250 │
│ │13.2.6振动试验 │ 件 │ 300 │
14│刮水器 │14.1刮水器性能试验 │ 组 │ 1000 │1组为3
│ │14.2刮刷效果、寿命 │ 组 │ 4500 │件
│ │14.3振动 │ 组 │ 400 │
│ │14.4噪声 │ 组 │ 100 │
│ │14.5耐温性 │ 组 │ 500 │
15│风窗玻璃│15.1排出压力、排量 │ 组 │ 300 │1组9件
│洗涤器 │15.2喷射性 │ 组 │ 300 │1组6件
│ │15.3洗涤器性能 │ 组 │ 300 │1组3件
│ │15.4洗涤器强度 │ 组 │ 300 │
│ │15.5耐温性 │ 组 │ 880 │
│ │15.6高低温工作性能 │ 组 │ 880 │
│ │15.7耐振性 │ 组 │ 400 │
│ │15.8耐久性 │ 组 │ 1500 │
16│车门锁 │16.1纵向力试验 │ 组 │ 1500 │1组4件
│ │16.2横向力试验 │ 组 │ 1500 │1组4件
│ │16.3开闭耐久性试验 │ 组 │ 1500 │1组3件
17│车门铰链│17.1纵向载荷试验 │ 组 │ 1500 │1组2件
│ │17.2横向载荷试验 │ 组 │ 1500 │
│ │17.3耐久性试验 │ 组 │ 1500 │1组3件
18│车门玻璃│18.1运动平稳性试验 │ 组 │ 2000 │1组3件
│升降器 │18.2下降量测定 │ 组 │ 2000 │
│ │18.3滚轮不平行度测量 │ 组 │ 2000 │
│ │18.4最大载荷时摇手柄力矩测定 │ 组 │ 2000 │
│ │18.5最大制动力矩测定 │ 组 │ 2000 │
│ │18.6升降寿命试验 │ 组 │ 1000 │
│ │18.7振动试验 │ 组 │ 200 │
19│后视镜 │19.1反射率测定 │ 组 │ 800 │19.1和19.2共用
│ │19.2失真率测定 │ 组 │ 800 │1组3件
│ │19.3耐温、耐高低温性能 │ 组 │ 160 │19.2和19.4共用
│ │19.4耐振性 │ 组 │ 400 │1组3件
20│汽车座椅│20.1座椅固定强度(静态) │ 件 │ 470 │
│ │20.2向靠背加载座椅强度 │ 件 │ 380 │
│ │20.3向靠枕加载座椅强度 │ 件 │ 700 │
│ │20.4座椅限位器强度 │ 件 │ 380 │
│ │20.5头枕冲击试验 │ 件 │ 500 │
21│汽车安全│21.1安全带总成性能(卷收式) │ 件 │ 6000 │
│带 │21.2安全带总成性能(简二点) │ 件 │ 1500 │
│ │21.3安全带总成性能(简三点) │ 件 │ 2000 │
│ │21.4安全带织带 │ 种 │ 7000 │
│ │21.5安全带固定点位置 │ 辆 │ 1000 │
│ │21.6安全带固定点强度 │ 辆 │ 11000 │
22│遮阳板 │22.1遮阳板性能 │ 组 │ 8600 │全项1组3件
│ │22.2遮阳板耐久性 │ 小时 │ 30 │1组3件
23│制动软管│23.1气制动软管总成 │ 组 │ 9750 │全项
│ │23.2液压制动软管总成 │ 组 │ 12100 │
│ │23.3真空制动软管总成 │ 组 │ 8150 │
24│汽车内饰│燃烧速度 │ 种 │ 500 │
│材料 │ │ │ │
25│汽车仪表│25.1性能试验 │ 件 │ 1100 │
│ │25.2寿命测定 │ 件 │ 1100 │
26│起动机 │26.1性能试验 │ 台 │ 2200 │
│ │26.2寿命测定 │ 小时 │ 60 │
27│发电机 │27.1性能试验 │ 台 │ 2500 │
│ │27.2寿命测定 │ 小时 │ 50 │
28│调节器 │性能试验 │ 件 │ 550 │
29│点火系 │29.1性能试验 │ 辆 │ 950 │
│ │29.2寿命测定 │ 小时 │ 30 │
30│各类开关│30.1性能试验 │ 件 │ 270 │
│ │30.2寿命测定 │ 小时 │ 30 │
31│消声器 │性能试验 │ 件 │ 1500 │
32│空气滤清│32.1性能试验 │ 件 │ 670 │
│器 │32.2寿命测定 │ 件 │ 1750 │单级收费金额
33│柴油粗滤│33.1性能试验 │ 件 │ 910 │1000元
│清器 │33.2寿命测定 │ 件 │ 1200 │
34│柴油细滤│34.1性能试验 │ 件 │ 530 │
│清器 │34.2寿命测定 │ 件 │ 1700 │
35│汽油滤清│35.1性能试验 │ 件 │ 400 │
│器 │35.2寿命测定 │ 件 │ 1200 │
36│机油滤清│36.1性能试验 │ 件 │(1)900 │(1)为可拆式
│器 │ │ │(2)1000 │收费金额
│ │36.2寿命测定 │ 件 │(1)1400 │(2)为旋装式
│ │ │ │(2)1600 │收费金额
37│离心式机│37.1性能试验 │ 件 │ 900 │
│油滤清器│37.2寿命测定 │ 件 │ 1000 │
38│机油泵 │38.1性能试验 │ 件 │ 600 │
│ │38.2寿命测定 │ 件 │ 3000 │
39│柴油高压│性能试验 │ 件 │ 1970 │
│油泵 │ │ │ │
40│空压机 │40.1性能试验 │ 台 │ 500 │
│ │40.2寿命测定 │ 台时 │ 20 │3000台时
41│机油冷却│性能试验 │ 件 │ 800 │
│器 │ │ │ │
42│散热器 │42.1性能试验 │ 件 │ 800 │
│ │42.2振动试验 │ 件 │ 800 │
│ │42.3项目检查 │ 件 │ 800 │
│ │42.4高温脉冲试验 │ 件 │ 800 │
│ │42.5耐久性试验 │ 件 │ 1500 │
43│水泵 │性能试验 │ 件 │ 500 │
44│风扇 │性能试验 │ 件 │ 500 │
45│节温器 │寿命测定 │ 件 │ 3000 │
46│风扇离合│46.1性能试验 │ 件 │ 500 │
│器 │46.2寿命测定 │ 件 │ 3000 │
附:环境试验收费标准
━━━┯━━━━━━┯━━━━━━┯━━━━━━━━━┯━━━━━━━━━━━
序号 │ 试验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金额(元) │ 备注
━━━┿━━━━━━┿━━━━━━┿━━━━━━━━━┿━━━━━━━━━━━
1 │ 臭氧 │ 小时 │ 70 │
2 │ 光照 │ 小时 │ 60 │
3 │ 高温 │ 小时 │ 30 │
4 │ 低温 │ 小时 │ 40 │
5 │ 温变 │ 小时 │ 50 │
6 │ 湿热 │ 小时 │ 40 │
7 │ 盐雾 │ 小时 │ 45 │
8 │ 防水 │ 小时 │ 35 │
9 │ 防尘 │ 小时 │ 35 │
10 │ 振动 │ 小时 │ 100 │
11 │ 气密 │ 小时 │ 40 │
12 │ 浸油 │ 小时 │ 40 │
汽车专用计量器具检定收费标准
┏━━┯━━━━━━━━━━━━┯━━━━━━━━━┓
┃序号│ 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单位:元) ┃
┣━━┿━━━━━━━━━━━━┿━━━━━━━━━┫
┃1 │水准车轮定位仪 │ 420 ┃
┃2 │第五轮仪 │ 780 ┃
┃3 │非接触速度计 │ 815 ┃
┃4 │滤纸式烟度计 │ 330 ┃
┃5 │CO/HC红外气体分析仪 │ 410 ┃
┃6 │燃油消耗测量仪 │ 400 ┃
┃7 │汽油机转速度 │ 100 ┃
┃8 │制动踏板力计 │ 200 ┃
┃9 │方向盘力角计 │ 260 ┃
┃10 │制动减速度计 │ 450 ┃
┃11 │车用陀螺仪 │ 420 ┃
┃12 │柴油机转速表 │ 180 ┃
┃13 │点火提前角测量仪 │ 360 ┃
┃14 │喷油提前角测量仪 │ 360 ┃
┃15 │气缸漏气量测量仪 │ 200 ┃
┃16 │机油消耗量测量仪 │ 150 ┃
┃17 │汽车侧滑试验台 │ 810 ┃
┃18 │汽车反力式制动试验台 │ 960 ┃
┃19 │汽车轴重试验台 │ 600 ┃
┃20 │汽车前大灯测量仪 │ 960 ┃
┃21 │汽车车速表试验台 │ 850 ┃
┃22 │底盘测功机 │ 860 ┃
┃23 │汽车牵引力计 │ 310 ┃
┃24 │发动机测功机 │ 480 ┃
┃25 │发动机进气真空度计 │ 260 ┃
┃26 │发动机空燃比测定仪 │ 770 ┃
┃27 │汽车平顺性测试仪 │ 660 ┃
┃28 │轮胎路面附着系数测定仪 │ 480 ┃
┃29 │方向盘游隙仪 │ 200 ┃
┗━━┷━━━━━━━━━━━━┷━━━━━━━━━┛
二、摩托车产品检测收费标准
━━┯━━━┯━━━━━━━━━━━━━━┯━━━┯━━━━┯━━━━━━━━
序 │ 产品 │ 检测项目 │ 计费 │收费金额│ 备注
号 │ 名称 │ │ 单位 │ 元 │
━━┿━━━┿━━━━━━━━━━━━━━┿━━━┿━━━━┿━━━━━━━━
1 │摩托车│1.1保安项(制动、噪声、排放、│ 辆 │ 1000 │轻便摩托车下降
│整车 │ 怠速、灯光) │ │ │10%, 大于125ml
│(两轮)│1.2主要性能(包括磨合1000km) │ 辆 │ 2300 │提高10%,三轮摩
│ │ (起动性能、起步加速、超越│ │ │托车在同级排量
│ │ 加速、最高车速、最低稳定 │ │ │提高20%,助力车
│ │ 车速、滑行、爬坡、经济车 │ │ │按轻便摩托车50
│ │ 速油耗〈曲线〉) │ │ │%收费
│ │1.3外形尺寸 │ 辆 │ 300 │
│ │1.4外观及装配质量(涂漆、镀层│ 辆 │ 300 │
│ │ 主要螺栓力矩...) │ │ │
│ │1.5可靠性 │ 辆 │ │
│ │ 2500km │ │ 1700 │
│ │ 6000km │ │ 3300 │
│ │1.6耐久性 │ 辆 │ │
│ │ 12000km │ │ 5000 │
│ │ 16000km │ │ 6000 │
│ │ 20000km │ │ 6700 │
2 │发动机│2.1主要性能(最大功率及转速、│ 台 │ 5000 │轻便摩托车发动
│(>51ml│ 最大扭矩、最低油耗、怠速 │ │ │机下降20%,大于
│到125 │ 转速、排气污染物〈怠速〉 │ │ │125ml时提高20%
│ml) │ 机油耗量、磨合20h) │ │ │助力车发动机按
│ │2.2外观及装配质量 │ 台 │ 300 │轻便摩托车发动
│ │2.3出厂清洁度 │ 台 │ 1300 │机80%收费
│ │2.4可靠性(40h) │ 台 │ 5000 │
│ │2.5耐久性(80h) │ 台 │ 10000 │
3 │化油器│3.1主要性能(起动、功率、扭矩│ 组 │ 5000 │3只
│ │ 油耗、过渡) │ │ │
│ │3.2可靠性及零部件寿命试验 │ 组 │ 4000 │2只
│ │3.3清洁度 │ 组 │ 1500 │3只
│ │3.4综合流量 │ 组 │ 6000 │5只
│ │3.5加工、装配、外观 │ 组 │ 1000 │6只
4 │磁电机│高压线圈、点火器、触发器型式│ │ │6只
│ │试验(包括可靠性) │ │ │
│ │二冲程 │ 组 │ 4000 │
│ │四冲程 │ 组 │ 6000 │
5 │消声器│性能试验 │ 件 │ 1500 │
6 │机油泵│6.1性能试验 │ 件 │ 600 │
│ │6.2寿命试验 │ 件 │ 3000 │
7 │空滤器│性能试验(包括原始阻力、清洁 │ 件 │ 1500 │3只
│ │效率、密封性、振动、清洁度) │ │ │
8 │起动电│8.1性能试验 │ 台 │ 2200 │
│机 │8.2寿命试验 │ 台 │ 3000 │
9 │活塞 │金相、弹力、尺寸及形位公差 │ 组 │ 4000 │13只
10 │活塞环│弹度、弹力、弹性模量、金相、│ 组 │ 3000 │50只
│ │尺寸及形位公差 │ │ │
11 │气缸体│强度、弹力、弹性模量、金相、│ 组 │ 4000 │8只
│ │尺寸及形位公差 │ │ │
12 │风扇 │性能试验 │ 组 │ 4000 │5只
13 │减震器│13.1总成性能检测 │ 只 │ 250 │
│ │13.2耐久性能试验 │ 只 │ 1100 │
14 │摩托车│性能及寿命试验 │ 件 │ 1100 │
│仪表 │ │ │ │
15 │摩托车│15.1灯具 │ │ │
│灯 │15.1.1配光性能 │ 件 │ 730 │
│ │15.1.2光色 │ 件 │ 600 │
│ │15.1.3防尘、防溅、振动、高温│ 件 │ 4000 │
│ │ 低温、湿热、盐雾、绝缘│ │ │
│ │ 强度冷冲击、寿命 │ │ │
│ │ │ │ │
│ │15.2灯泡 │ │ │
│ │15.2.1光通量 │ 件 │ 350 │
│ │15.2.2功率 │ 件 │ 80 │
│ │15.2.3寿命 │ 件 │ 330 │
│ │15.2.4瞬间电压冲击 │ 件 │ 50 │
│ │15.2.5潮湿试验 │ 件 │ 250 │
│ │15.2.6振动试验 │ 件 │ 300 │
16 │车轮 │16.1冲击试验 │ 组 │ 465 │
│ │16.2弯曲疲劳试验 │ 组 │ 1890 │
│ │16.3径向疲劳寿命 │ 组 │ 3350 │
│ │16.4外观、尺寸、复测尺寸 │ 套 │ 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