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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4-07-05 07:19:27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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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衢政办发〔2006〕51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衢州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衢政发〔2005〕55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和市级部门单位(以下统称“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适用本办法。
  县(市、区)政府对所属部门单位和下一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完善考核机制,加大考核力度,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
  第四条 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必须遵循公平、公开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强化行政层级监督。
  第五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主要负责人,为本机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按照分工承担行政责任。
  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制定落实《纲要》的办法和措施,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建立工作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基本要求
  
  第六条 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的情况;
  (二)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的情况;
  (三)改革行政执法体制,遵守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情况;
  (四)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的情况;
  (五)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六)建立行政监督制度,落实行政监督责任的情况;
  (七)承担防范、化解社会矛盾责任的情况;
  (八)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的情况;
  (九)市政府规定的其他考核内容。
  第七条 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的基本要求:
  (一)严格执行行政许可的实施制度、收费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二)建立和落实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告知、听证以及评估评价等制度;
  (三)依法清理行政许可,清理结果按规定公布并严格执行;
  (四)依法清理和规范非行政许可事项,不得违反规定将已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以非行政许可名义予以保留;
  (五)依法履行对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职责。
  第八条 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本要求:
  (一)梳理执法依据,公布执法依据目录,正确执行法律、法规、规章;
  (二)合理界定各执法机构、执法岗位的法定职权,执法流程明晰,要求具体、明确;
  (三)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明确和落实执法部门或执法机构的执法责任;
  (四)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行政执法奖励机制。
  第九条 改革行政执法体制,遵守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基本要求:
  (一)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要求,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批准方案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二)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作出决定。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回避、申请听证、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等权利;
  (三)合理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并在行政决定中说明理由;
  (四)规范格式文书,建立统一的立卷归档制度,实行年度案卷评查,评查情况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内容;
  (五)完善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实行公告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和监督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第十条 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的基本要求:
  (一)科学合理界定行政决策权,制定行政决策规则;
  (二)遵守行政决策程序,实行公开征求意见和论证、听证等制度;
  (三)推行决策评价制度,适时跟踪与反馈决策执行情况,建立决策监督和决策责任追究机制;
  (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一条 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基本要求:
  (一)严格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二)对制定涉及广大公民权利义务、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专业技术规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公开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制度;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以规范形式公布,并依照规定的要求和期限报送备案;
  (四)执行定期清理和适时评估制度,及时修改和废止已不适应规范性文件;
  (五)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及时处理和答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异议。
  第十二条 建立行政监督制度,落实行政监督责任的基本要求:
  (一)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依照规定报告工作,接受质询,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积极出庭应诉、答辩,自觉履行生效的行政判决和裁定;
  (三)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各项制度,健全执法监督机制,落实监督责任,有效解决行政执法中的有关问题;
  (四)强化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自觉执行监察、审计等监督机关的监督决定;
  (五)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建立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
  (六)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制度;
  (七)自觉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处理行政投诉案件和新闻舆论监督中反映的问题。
  第十三条 承担防范、化解社会矛盾责任的基本要求:
  (一)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衢州”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行政裁决、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信访等工作制度,健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落实行政责任;
  (二)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及时调处民事纠纷,不推诿责任、不滥用职权;
  (三)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信访条例》,落实信访处理责任,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的基本要求:
  (一)领导重视,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研究、部署和检查;
  (二)建立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制度,落实领导责任、工作责任、监督责任,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三)落实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所需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罚没款全额上缴国库、不得返还或变相返还等公共财政纪律;
  (四)落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要求,机构设置、人员力量与承担工作职责相适应;
  (五)建立行政机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学法制度,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宣传。
  第十五条 市政府规定的其他考核内容的基本要求:
  (一)积极探索法制机构建设向基层延伸;
  (二)制定出台依法行政工作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汇编成册。
  
  第三章 组织实施和考核程序
  
  第十六条 考核工作以行政机关自查自评为基础,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群众评议与组织考评、材料审查与实地抽查、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七条 日常考核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结合平时工作进行,具体内容以评分细则为准。
  第十八条 年终考核由考评机关根据行政机关自查自评情况安排检查考核,对县(市、区)政府采取全面检查考核的方式;对市级部门单位采取抽查的方式,抽查的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检查考核可以抽查其下属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与被考核单位的考核结果挂钩。
  第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档案记载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 各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的12月底前对本年度依法行政情况,对照依法行政实施方案和本办法规定的内容,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并向市政府书面报告。
  第二十一条 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人劳局(编委办)等有关部门,负责对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情况的考核工作,提出考核结果意见,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认最终考核结果。
  对县(市、区)政府的考核,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内容;对市级部门单位的考核,纳入市级机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第二十二条 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知道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负责考核的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负责考核的机关可以视情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诉单位。
  第二十三条 考核结果按照百分制得分情况,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第二十四条 对考核结果确认为优秀的行政机关,由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对考核结果确认为不合格的行政机关,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其提出书面整改报告。
  对垂直管理部门的考核结果,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抄告省主管部门。
  第二十五条 每年的考核内容根据本办法并结合市政府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和政府重点工作目标的要求确定。具体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另行制定。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我们怎么给商标取名字

“我们怎么给商标取名字?”这是笔者在电话里、邮箱里解答最多的问题。这个问题的缘起是因为笔者写过不少关于如何给商标取名字的文章,在07年出版的专著《从普通商标到驰名品牌——企业商标全程法律策划一书》中也有相当的内容阐述。给商标取名字是个比较复杂的体系,不是三言两语可以在电话或者邮件里可以简单讲明白的,本文只从“我们”谈起。“我们”出自咨询者之口,当然没有包括笔者在内,而是指咨询者企业本身,不是个复数概念。但是不同的个体汇集在笔者这就成为一个复数的群体,虽然都是询问商标取名的,但是每个个体又是不同的,因此笔者首先将“我们”分门别类,然后根据不同个体的具体情况给出不同的答复。

我们是多元化的企业
“我们”是海尔公司,“我们”的产品包括空调、彩电、冰箱,还生产电脑,“我们”是多元化的企业,那么用“海尔”来作为商标是个好的创意。

世上原本没有“海尔”这个词汇,这个词是被人为创造出来的,用这种词汇注册的商标叫“臆造商标”。用臆造的词汇作为商标容易产生一个问题,那就是消费者普遍产生一个疑问,这个商标是什么意思?“海尔”是什么意思,笔者花了一番功夫才弄明白。“海尔”是“Haier”的音译,“Haier”又是什么意思呢?原来是英文“Higher”的变造,“Higher”可以直译为“高人”的意思。“海尔”由“Higher”变造为“Haier”再音译为“海尔”。这个取名过程也有高人一等之处,商标原意本来具有一定内涵,经过几次转变完全淡化了其背后的意义而成为一个看起来没有意义,让人搞不懂的词汇。消费者对商标搞不懂意思并不是坏事,消费者天生的好奇心,使“海尔”商标比其他容易搞懂的商标更加容易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商标要的就是吸引眼球,也符合法律上的规定,法律对商标的要求是要有显著性,越吸引眼球的就越具有显著性。

多元化的企业一般都具有很多的商标,有些跨国公司拥有的商标甚至超过一万个。这些商标并不是杂乱无章任意申请的,有个完善“族系”,有企业的主商标,这个商标一般和公司的商号一致,有次级商标,还有第三级甚至是第四级的商标,就像家族按辈分排列,爷爷只有一个,父亲有好些个兄弟,每个兄弟又有自己的很多孩子,孩子还有自己的孩子,如此繁衍,人丁非常兴旺,但是长幼有序,层级分明。多元化企业商标取名我们主要考虑主商标的取名,主商标是商标家族的主心骨,想想家族中没有力挑大梁者,这个家族肯定不得旺盛,那么对主商标的取名要求就非常的高,寄托了企业“百年老店”的宏愿,蕴藏着企业的文化底蕴,承载着企业所有荣誉与“人格”品质……所以随意不得,主商标的取名需要经过非常谨慎的考量(这个考量过程不是本文所讨论的,这里不加详述)。因而海尔公司用臆造的“海尔”为主商标,如果取其原意“高人”作为主商标,必遭人笑话而行之不远。而通过变造、音译处理后成为一个臆造词汇“海尔”,就内敛了许多,其本意也显得更为深邃而绵长,具有“大家”的风范,堪为企业的脊梁,支撑海尔公司庞大的企业帝国。

因而多元化企业的主商标应当选择“臆造商标”。

我们是专业化的企业
我们是微软公司,专注于软件开发;我们是羽西公司,做化妆品是我的专业。那么就用“微软/Microsoft”和“羽西”来作为商标吧。

所谓“一母生九子,九子各不同”,同胞兄弟尚无一致,企业当然更是千姿百态。有像西门子那样横跨多个行业进行多元化的企业帝国,也有像微软,羽西一样专心致志只做一个行业的专业化企业。专业化的企业当然不会因为只做一个行业而显得很小,实际上微软就是巨无霸型公司,也不会因为行业窄小而没有百年老店的梦想,据说在欧洲还有很多的小店,那是多少代传承下来的,尽管只有一个小小的门店,但是文化底蕴却积淀了百年以上。尽管如此作为专业化的企业商标还是没有必要像多元化企业主商标那么严谨,可以选择“暗示商标”。暗示性商标即商标本身不直接指明但暗示商品特点,这种商标的构成要素通常是有含义的,但它们不是直接叙述生产的商标或提供的服务的特点,而是很巧妙地通过选用字词的含义,让消费者产生联想,从而与商品或服务的特点联系起来,没有必要像臆造商标那样需要公众去领会商标到底是什么意思,比如微软用“微软/Microsoft”作为商标直接暗示公众它就是个开发软件的公司。这样的商标非常的直观,可以让消费者迅速接受,对消费者而言亲和力和信任度也要高一些,消费者很容易产生这样的联想:这个企业专门做这个的,应当比较专业,做出来的东西应当不错。

羽西是名人,而对于女性而言,羽西还是个化妆品的专家,所以羽西基于女性(潜在消费者)的信任开起了化妆品公司,其商标名称就叫“羽西”,这个商标曾经在国内非常的知名。羽西女士非常的聪明,直接将自己的名字作为商标,将自己在化妆行业的知名度顺利让渡到公司里,使公司的商标搭乘自己的便车迅速驰名。用人名作为商标的情况不是很多,但是基本都非常有名,比如服装领域的“华伦天奴”、化妆品中还有一个“郑明明”。用人名作为专业公司的商标,要求该人首先是该行业中非常知名的人,具有崇高而良好的声誉。

暗示性的商标在法律上显著性比较差,可能还会受到一些限制。暗示性商标很容易过法律的红线,进入法律雷区,所以法学家们都告诫企业不要使用暗示性商标。从企业的角度来讲又非常喜欢暗示性商标,而且暗示性商标对专业化的企业而言确实能看到显著的经济效益。笔者作为从事实务工作的律师,从企业的实际需求和暗示性商标对企业实际效果出发建议专业化企业:大胆使用暗示性商标吧,法律上的红线我来帮你把握。

我们产品是“长命”的
我们的产品有很长的市场周期,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还会存在,我们希望以后的销售依靠商标的品牌效应带来经济上的利益,那么就叫“格力/Gree”吧。

企业千姿百态,而产品更是丰富多彩,其中有的产品市场周期很长,多少年来人们一直都在购买使用,这种产品我们叫它“长命产品”。而有的产品注定只是匆匆过客,比如讲十几年前非常流行的传呼机,深受城市边沿地区喜爱的小灵通看来也要成为传呼机第二了,像传呼机和小灵通这样的产品,我们称之“短寿产品”。“长命产品”因为市场周期长,生产企业有耐心来进行长时间的培育,可以长久收益商标带来的经济利益。比如空调产品在目前看来还是有一定市场周期的,那么就用“格力/Gree”作为商标吧。“格力”也属于臆造词汇,不是现成的词汇,“格力”是“Gree”的音译,本意是杰出的意思,经过音译处理后臆造成一个没有任何意义的中文词汇。将外文词汇进行变造、音译等方式进行处理再臆造成一个现实生活中没有的中文词汇,这是臆造商标的基本手段。“海尔”、“格力”都是同出一辙,异曲而同工。

电脑产品有个很著名的品牌叫“苹果”,我国葡萄酒中有个著名的商标叫“长城”,苹果和长城都是现实中已有的词汇,而且都很有名,全国的民众大都吃过苹果,所有的中华儿女都知道长城。使用现实中已有的名字作为商标,这种商标叫做“任意商标”。“长命产品”当然也可以使用“任意商标”,但是“任意商标”有个问题。比如有苹果电脑,还有苹果的服装;有长城的葡萄酒,也有长城的电器,长城的电脑。“任意商标”作为普通商标没有什么关系,但是作为驰名商标使用就会发生让人郁闷的事情。正因为长城作为一个名词太过有名,使得仿“长城”的葡萄酒比比皆是,让“长城”商标的拥有人中粮集团对此起彼伏的侵权、傍名牌行为应接不暇

如果企业不考虑争创“驰名商标”,期望品牌带来产品的高附加值,对于“长命产品”也可以使用“任意商标”,即使用日常的词汇来作为产品的商标。如果希望创立驰名商标,让“驰名商标”为自己的产品带来高的品牌溢价,那么笔者建议企业还是使用臆造商标比较好。

我们产品是“短寿”的
我们的产品是短寿的,市场周期很短,产品在几年以后不一定还有市场,需要迅速打开市场,短期内赢得消费者的青睐,不考虑创立持久的品牌效益,那就叫“酸酸乳”、叫“苹果多”吧。

企业生产销售“短寿产品”不代表企业从事的是短期的行为,只是其生产的产品需要不断适应市场的需要推出新的产品,淘汰在市场上已经不被消费者喜欢的产品。这种情况在饮料行业和乳品业非常明显,这两个行业的产品市场已经被按照消费群体或者其他标准进行了充分的细分。比如液体乳按消费群体细分,有适合不同年龄段小朋友喝的,也有适合追求时尚的大朋友喝的;按饮用的不同时间段细分,有早餐奶,有午餐奶还有晚上喝的奶。这些产品适应的消费群体非常有针对性,时效性特别强,到底能销售两年还是三年,这不是企业所关心的,企业只想这种产品一推出市场,必须立刻引起消费对象的注意力,并牢牢抓住消费对象的心,至于能销售多长时间则显得不那么重要。

对于“短寿产品”使用不容易弄明白意思的臆造商标显然是不合适的,使用日常常见的词汇申请一个任意商标也不能迅速吸引消费对象的注意力。蒙牛的一个适合年轻时尚一族的产品,通过赞助湖南卫视超女的选拔活动迅速蹿红,这款产品就叫“酸酸乳”,这个名字直白地告诉消费对象,这是乳制品,它有些酸酸的味道。特别符合那帮追求时尚,心里层面上还很青涩的大朋友们,作为一个“短寿产品”的商标是个绝佳的选择。统一公司推出一种区别于纯果汁的新饮料产品,产品的名字很简单,如果里面放的是苹果汁就叫“苹果多”,放的是橙汁叫“鲜橙多”……也是很直白告诉消费者,这是含有苹果汁的饮料,那是鲜橙汁做的饮料。消费者在超市里一看到这个商标名字新的产品,很可能放弃了已经选购浓果汁饮料,而购买这种带有果汁的新饮料尝尝。

“酸酸乳”、“苹果多”这样的商标基本属于法律禁止的“叙述商标”。“叙述商标”即商标直接标明了所标识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这种商标是我国法律禁止使用的,我国商标法规定:“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不得作为注册商标,法学家和企业外聘的不是知识产权专业的顾问律师一定会劝阻企业使用“叙述商标”。但是笔者却很赞同,主张对于不同的产品应当有不同的商标取名对策。在我国按照目前常规的注册程序,一个商标从申请到获得注册最少要三年的时间,等商标注册下来,“短寿产品”很可能已经退出市场了,这个商标也就失去了意义。我国对商标注册没有采取强制注册制度,也就是说没有注册的也是商标,只不过不能叫注册商标。那么对于“短寿产品”是否取得注册就不那么重要了,当然也就不需要考虑法律是否限制其注册了。

那么对于“短寿产品”的商标取名就尽情地使用“酸酸乳”、“苹果多”这样直白的“叙述商标”吧,一切以产品的销售为主导,只要能迅速抓住消费者,越直白越好。



作者:王律师,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高级会员

电话:010-51662214,邮件:51662214@sohu.com,域名:51662214.com


关于修改《江西省测绘成果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

江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修改《江西省测绘成果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
江西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西省测绘成果管理实施办法〉》已经1998年1月9日省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江西省测绘成果管理实施办法》作如下修改:
第二十一条修改为:“测绘成果未经验收及质量不合格,给用户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仲裁核定后,该测绘成果的测绘单位须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并负责补测或重测;情节严重,造成3次以上质量不合格的,取消其测绘资格,并由其主管机关给予责任者行政处
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江西省测绘成果管理实施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



1998年2月10日